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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团省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广东共青团网 时间:2019-05-24 作者:花都人才网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广东共青团事业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团省委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1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广东省青少年事业研究与发展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广东省希望工程服务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广东省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广东省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广东青少年大数据及新媒体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
  招聘岗位及人数具体详见《2019年团省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招聘单位有关情况具体详见《团省委直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介绍》(附件3)。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有关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报考年龄为本科学历28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32周岁以下,职位表中另有说明的除外。报考年龄计算至此次招聘报名首日;
  6.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7.个别岗位报考条件中要求的工作经历年限和获得从业资格证书等时间,计算至此次招聘报名首日;个别岗位报考条件中要求的三支一扶、山区计划、西部计划等服务年限,计算至2019年7月31日。
  8.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详见《2019年团省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三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或者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以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公告与报名
  (一)公告时间
  2019年5月22日-6月4日(10个工作日)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5日— 6月9日;打印准考证时间为:6月13日-6月15日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四)其他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诚信报考,报考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财务管理、市场营销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最高学历专业与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不同,可以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4.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系统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考试,但最终结果以资格复审为准。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且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上会注明笔试时间、地点。
  3.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如有考生未能通过资格复审,将在该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由团省委另行通知(广东共青团官网公告),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请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所有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顺序整理)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及其顺序如下: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正反页双面填写);
  (2)个人简历(附照片);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复印件在一页);
  (4)党员或团员证明;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专科或本科开始提供至最高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证件还未发的,须要学校教务处开具能如期毕业及所学专业及代码的证明);
  (6)学校就业推荐表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此项仅限应届毕业生);
  (7)港澳学习或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对应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相应的聘用合同或单位证明。报考岗位要求是我省招募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服务证明等相关材料,或团省委组织部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
  (9)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10)其它补充资料:岗位条件所要求的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等,暂缓就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团省委组织部要求的其他材料。
  复审材料不齐全的,恕不受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所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一)笔试
  1.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采取闭卷作答形式,主要测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工作能力,不指定参考书。其中,报考广东省青少年事业研究与发展中心专业技术十一级TW01岗位的考生,在笔试中另增加一门专业技术能力测试,主要测查考生社会调查、数据统计、理论思辩、研究分析等能力。专业技术能力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3.考生可以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同时在广东共青团网站(http://www.gdcyl.org)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公布。请考生届时登录网站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安排: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于资格复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东共青团网站(http://www.gdcyl.org)公布。请考生届时登录网站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每个面试组考官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分办法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成绩。
  (三)考试综合成绩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广东共青团网(http://www.gdcyl.org)公布名单。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体检人员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对于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体检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尤其是把对政治标准的考察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核心要素,把是否忠诚党和人民、是否具有坚定信念、是否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录用首要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财务状况、社会关系和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此外,还将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公示与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共青团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有关情况说明
  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个人放弃聘用或其他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7185617;电子邮箱:tswgkzp @126.com
  监督投诉电话:020-87185633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19年5月22日             


附件:


1:团省委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xls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docx

3:团省委直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介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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